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频道:热点快讯 日期: 浏览:6

  6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5万元。

  同时,石某军(时任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1.5万元。

沈阳于洪永安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网友留言(0)

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