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消息,近日,已有投资者诉苏州天沃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沃科技”或“*ST天沃”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投资者取得一审胜诉。目前本案仍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其他受损投资者仍可登记加入索赔。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18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或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
回顾本案,2023年12月28日,天沃科技公告,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天沃科技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天沃科技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多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通过虚假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完工进度,调节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 - 2021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各年度虚增或虚减收入、利润比例不同。
二、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一方面,2017 - 2020年关联方与中机电力存在大量直接或间接资金往来,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披露;另一方面,2021年关联方相关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天沃科技未及时披露。
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于2025年1月21日-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天沃科技索赔案已有股民一审胜诉,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维权条件:
天沃科技:于2018年4月28日-2023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天沃科技股票且有持仓,无论在2023年4月2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天沃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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